向“白色污染”宣战,海南“禁塑”严出新高度。近日,海南将食品保鲜袋列入第二批“禁塑”名录,9月1日已正式实施。海南此举背后有何深意?可替代品相关技术需要哪些突破?科技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关于网友关心的保鲜袋问题,《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二批)》针对的是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传统平口保鲜袋不在此次禁止生产销售产品范围内。

众所周知,各大商超销售的保鲜袋大部分为平口设计,用途主要是满足食品保鲜,并不用于提携物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大部分全生物降解袋在食品接触、保鲜功能上还不能替代保鲜袋,因此第一批“禁塑”名录及补充名录并未将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海南“禁塑”后,传统的平口保鲜袋还继续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使用。

然而,从实际管控操作情况看,“禁塑”后,市场上出现了将背心式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或背心式保鲜袋转移用途,用作购物袋的情况。对此,海南“禁塑”部门经过多方意见征询后,决定调整“禁塑”名录,将背心式保鲜袋等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纳入禁止范围。

海南“禁塑”令明确要求,可降解塑料中不能含有PP、PE等普通塑料。这就意味着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是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重要替代品之一。如此严格的“禁塑”标准,为何独独还要在平口保鲜袋和背心式保鲜袋之间划一道红线?

中国科学院理化所高级工程师、海南省降解塑料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卢波告诉记者,目前保鲜袋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市面上使用的所谓保鲜袋都是企业自主标注,是否真正具有保鲜功能并没有具体技术指标。

卢波介绍,全生物降解膜袋类制品主要原料是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是一种环境友好型新型树脂,而根据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规定,PBAT不得用于接触冷冻食品和冷藏食品,而保鲜袋需要经常接触冷冻或冷藏食品,所以,如果全部禁止会导致替代品供应不上的问题。

“在保鲜袋领域,急需出台相应的产品标准用以规范目前市场上的乱象。”卢波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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