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商标争夺战”的战火又蔓延了。

最近,北京同仁堂和天津同仁堂商标之争再起。8月13日,北京同仁堂发文称,已对天津同仁堂提起诉讼,因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同仁堂”高度近似的侵权标识,并通过企业名称文字突出使用、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起混淆,侵害了同仁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8月24日,天津同仁堂发布声明进行反驳,称公司前身可追溯至清朝时期,企业名称、字号和商标均系合法取得。

和“同仁堂”一样,其实很多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老字号品牌如“吴良材”“稻香村”“狗不理”“张小泉”等曾陷入“商标争夺战”,短则几年,长则十余年。老字号商标纠纷为何如此频发?背后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历史因素。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涉及老字号企业的商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老字号品牌被盗用,如将老字号抢注为商标或域名,将与老字号相同或相近的文字作商标性使用,模仿老字号中“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第二类是老字号品牌多头使用,主要是由于历史变迁,一些具有相同渊源的老字号企业,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第三类则是复杂的权属纠纷,多由于原经营企业和老字号受让企业之间产生权益冲突。

相较于第一类故意攀附的侵权行为,更令知名老字号感到“困扰”的多是第二、三类。“吴良材”“稻香村”“狗不理”“张小泉”等中国驰名商标都曾陷入过商标争夺的困境。上海吴良材还是南京吴良材,北京稻香村还是苏州稻香村,天津狗不理还是济南狗不理,杭州张小泉还是上海张小泉……这些因历史因素而发生商标纠纷的老字号,有的其中一方被判侵权,有的则两家各自在不同的标识和商品领域被判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陈绍玲指出,老字号争议频发,法律分歧主要来源于特定的历史因素,这也是老字号纠纷与一般商标纠纷案件不同的根本所在。

据介绍,我国老字号品牌均创立于1956年以前,彼时信息闭塞,全国各地区之间交流并不密切,各经营者在不同的地域范围经营同名商店并各自积累相当知名度的情况十分常见,或者各经营者历史上属于同源,但由于家族传承、企业改制、商标保护意识淡薄和商标流转不规范等,结果导致老字号分属于不同的商业主体。

“老字号经营者之间或曾有过明确的权属划分,或基于商业道德在各自的地域范围和使用领域内和平共处。但在现代商业模式的冲击下,面对更大的商业利益,曾经被搁置的‘历史遗留问题’再次被翻出,成为各方商业战略布局的筹码或短板,这也是老字号企业产权纠纷易发的原因所在。”前述分析人士也认为,相较于一般品牌,老字号的商标纠纷往往因其特殊的历史原因而不宜简单地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在解决这类权利冲突的案件时,应当在尊重历史因素和现有市场格局的基础上,本着遵循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来判断老字号是否可以共存。老字号共存的前提下,各权利人在经营过程中应诚实善意地使用字号及商标,遵守各自的权利边界,避免与他人的在先注册商标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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