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国忠介绍,在天津、成都、苏州三地启动试点驾驶证电子化,是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推出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便利措施中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事项。

自6月1日试点以来,已有195万余群众申领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具有统一性、实时性、安全性3个特点,实现了“三个便利”:一是申领便利。驾驶人可登录“交管12123”APP个人账号领取,电子驾驶证式样全国统一,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是出示便利。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动态显示驾驶证状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等多个场景,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三是使用便利。电子驾驶证采用数字签名防伪技术,真实唯一、安全可靠。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交管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时,驾驶人也可出示电子驾驶证,相关单位在线核验驾驶资质,更加便利群众驾车出行,更好服务企业行业发展。

下一步,公安部将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完善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加大电子驾驶证推广力度,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 2022年全面推行,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便利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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