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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志勇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决定自2023年6月至12月,在全国部署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行动将通过加强风险动态监测、集中指导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分类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督促企业妥善化解基层欠薪矛盾隐患,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未雨绸缪,凝心聚力解“薪”忧。每每到了春节、年关等时段,欠薪与讨薪总会不期而至,成为“时令性”工作。从表面看只是劳动雇佣之间争议,但从深层次来看,“欠薪”二字,并不仅仅意味着“被欠钱”那么简单,背后更是农民工自身权益维护难、申诉困难等现实写照。按照通知部署,专项行动将分为开展风险摸排、开展协商要约、开展指导服务、开展示范引领四个阶段统筹推进,督促化解欠薪隐患,充分实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体现出劳动光荣还需有力监督的保障后盾。

劳动获得报酬,是每个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薪酬与劳动用工关系,是一个被讨论了许多年的问题。从宏观看,如果说就业是最基础的民生,那么薪酬收入的准时、按量到位则是保障民生的最基本条件。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和劳动用工不是对立的两面,企业为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发展机会,而企业要发展同样离不开工人的投入和支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必须按照约定,解决好务工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稳定的题中之义。

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到《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多部法律出台;从《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多个意见和办法,再到开展劳动用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专项行动,让用工不欠“劳动账”,“咬”定欠薪不放松,把这些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尽可能地避免劳动关系的矛盾和冲突,助力劳动关系的更规范有序、合理公正。

徒法不足以自行。让劳动关系和谐,不能止于解“薪”忧,还需要多管齐下维护劳动者权益。如相关部门应对涉及农民工的问题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要加大打击的力度和精准度,对出现的问题不能“隔靴搔痒”,要在工程审批时,对用工单位工资监督贯彻始终,要在改善用工工作环境条件,保障合理报酬、休息休闲权利,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方面不断完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援助、心理指导、技能提升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范欠薪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等。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关爱劳动者,做好民生工作,这种朴实又温暖的关怀最打动人心。当然,维护农民工权益,必须要做到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把功夫真正下在平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治欠保支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才能不断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职业吸引力,保障好“最基本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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