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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集团(00960.HK)公布,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收入约948.05亿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长56.4%;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74.8亿元,同比微增0.82%;每股基本盈利1.268元;派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33元。

此外,剔除公平值变动等影响后之股东应占核心溢利同比增长6.1%至65.5亿元。期內毛利同比增长20.1%至201.5亿元,毛利率为21.3%。核心税后利润率为10.3%,核心权益后利润率为6.9%。

集团净负债率(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为55.3%,在手现金为875.5亿元。综合借贷总额为2123.8亿元,平均借贷成本为年利率3.99%;平均贷款年限为6.28年。

期內,集团合同销售额为858.1亿元,对应销售总建筑面积为518.5万平方米。长三角、西部、环渤海、华南及华中片区合同销售额分別为296.7亿元、171.2亿元、197.9亿元、124.0亿元及68.3亿元,分別占集团合同销售额的34.6%、19.9%、23.1%、14.4%及8.0%。

于2022年6月30日,集团已售出但未结算的合同销售额为2950亿元,面积约为1759万平方米,为集团未来核心溢利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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