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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燃气(01193.HK)公布,有关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润燃气中国分別与华润渝康及华润资产订立的买卖协议,据此,于买卖协议完成后,公司于重庆燃气注册资本中拥有合共39.17%的权益。

于2022年12月2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颁布裁定批准《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该等公司的重整程序,该重整程序乃于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能源”)(重庆燃气的控股股东)作出重整申请后启动,于2022年11月19日获法院裁定受理。

根据重整计划,重庆能源持有的重庆燃气注册资本中的全部645,420,000股股份(约占重庆燃气股份总数的41.07%)自法院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內,将用于抵偿相应债权人的债务。

于公告日期,集团透过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华润燃气中国(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重庆燃气注册资本中持有约39.17%的股权。

如重整计划顺利执行,重庆能源将不再为重庆燃气的控股股东。预计公司随后将成为重庆燃气的控股股东,集团持有的股权比例将保持不变,约为39.17%。

经与公司核数师讨论后,倘公司于重整计划完成后成为重庆燃气的控股股东,则重庆燃气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重庆燃气的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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