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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湖保护“回头看”

江苏省金湖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水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水安全”这一主线,开展公益损害巡查专项活动。图为近日该院检察官在高邮湖对湖水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进行“回头看”。

本报通讯员顾善俊 施列云摄(顾善俊 施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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