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湖北长阳·清江画廊"公开水域游泳挑战赛


【资料图】

参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规模为1000人,名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1.专业组: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各参赛代表队必须报领队1名,运动员报名人数在5人以内,限报教练1名,超过5人的,限报教练2名。

2.群众组:各参赛代表队限报30人(含领队1名、教练1名),其中1000米个人竞速游项目,每支代表队各年龄组限报4人,其它运动员参加1000米畅享游。

(二)年龄规定

1.专业组:

甲组:18-25岁(199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乙组:13-17岁(2006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群众组:

甲组:18--35岁(2005年1月1日-1988年12月31日)

乙组:36--55岁(1987年1月1日-1968年12月31日)

畅享游:18--65岁(2005年1月1日-1958年12月31日)

(三)组委会统一为各参赛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四)各参赛队赛前必须签署《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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