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 现将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1.详见《屏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料图】

2.若进入体检人员中有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及安排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4月24日9:00准时到屏山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怀孕或疑似怀孕考生务必在体检当日办理体检手续时向屏山县应急管理局提交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延检申请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5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4.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5.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

6.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

体检后随即安排考察,请务必保持报名提供电话畅通。

六、咨询电话

屏山县应急管理局0831—572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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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屏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原标题: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zwgk/rsxx/rszk/202304/t20230421_184561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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