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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是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用到的运用文字。是依据的确的材料判断真实性,以此再达到申请某种事务的目的。

证明书一般是依据的确的材料断定人或物的真实性而写的,证明的内容一般包括标题、正文、署名、日期和印章。要注意把所需证明主要内容做为标题,不要只写证明材料或证明信。有些证明材料有明确主送单位,在证明材料的开头上格注明主送单位的全名。必须将必须证明的相关人员或事件真实情况写清楚。如系调研证明材料,还能够提供有关调研线索。要是在word中写证明的话,要把证明两字居中,加粗,增加字号。接着输入正文内容,必须证明的事宜等,描述简单明了,不能出现语病和歧义。标明署名单位和证明时间,单位和时间和证明内容之间不要距离太远。

证明材料应注意以下问题:

1、写证明材料得人,应当以对被证明人高度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徇私情而出示与事实不符的证明,可不能造假证明。

2、证明材料的表达要十分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含糊不清,不能用“大约”、“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

3、一切证明材料都应经本单位责任人审查,并加盖公章。由个人开具的证明材料,自己要签名盖章(或留指印),单位需在证明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一般不要加注“可靠”、“仅作参考”之类的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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