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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3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11月22日至23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草案)》《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以及《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草案)》《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健全本市公共卫生体系情况报告、关于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情况报告,关于本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情况报告、关于“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两网建设情况报告等的说明,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讨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周慧琳、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陈靖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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