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布《2021年广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布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措施与行动等。《公报》显示,2021年,广东省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连续7年全面达标。

各项指标中,广东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排名全国第三,21个地级以上市PM2.5浓度均完成考核目标,全省PM10、SO2、CO三项指标位列全国前十。珠海、中山、深圳、惠州、肇庆等5市位列全国空气质量前20。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78个在用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开展了监测,水源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公报》显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2%,均创国家实施考核以来最好水平。汕头市青澳湾、深圳市大鹏湾被评为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省近岸海域年均优良水质(一、二类)面积比例为90.2%。2021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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